按照便于集中统一领导和有效开展工作的要求,结合党委工作实际,进一步理顺党委部门与政府相关部门、人民团体的工作关系,合理界定职责分工;解决党委各部门之间存在的职能交叉、工作重复的问题;划清城区党委部门与镇(街道办事处)党委(党工委)的管理权限,将一些可由镇(街道办事处)管理的事情,尽量下放给镇(街道办事处)党委(党工委)管理。
城区党委工作机构设置 7个: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一战线工作部、政法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与监察局合署办公,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列入城区党委工作部门序列,为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既是城区党委工作机构,又是城区人民政府工作机构。
城区党委办公室加挂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国家保密局)、机要局、督查室牌子。
城区党委宣传部加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城区党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加挂城区人民政府宗教事务局和民族事务局牌子。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与城区党委政法委员会合署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