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城区成立了三个检查组,对各部门各单位办公室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物空调温度控制标准的通知》(国办发〔2007〕42号)文件精神的情况进行检查。
为保证政令畅通,有令必行,国务院办公厅〔2007〕42号文发布后,我城区通过召开会议、利用网络平台和电子屏幕发布信息、把国务院的通知张贴在办公室显眼的位置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使广大机关干部了解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从而更科学地使用空调,在全城区迅速形成节约能源的良好风气,营造人人讲节能、处处抓节能的浓厚氛围。为确保国务院办公厅的文件精神得到落实,城区成立了三个工作组,采取突击检查、现场查看等方式,对全城区各部门各单位办公室的空调温度进行了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大部分单位认真执行公共建筑物空调温度控制标准,把空调温度控制在26℃以上,在打开空调的同时,没有打开门、窗。在检查中发现的11个没有执行相关规定的部门单位受到在全城区通报批评。
(城区作风效能办 梁锡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