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西乡塘区法院召开专题学习“东营经验”活动会议,蓝树源院长重点传达最高法院《关于开展学习宣传“东营经验”活动的通知》和“东营经验”的主要精神,并就进一步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迅速开展学习“东营经验”活动作出了部署。蓝树源院长要求,要以学习宣传东营经验为契机,深入推进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学习东营经验激发出来的工作热情和干劲,全部投入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的司法实践中去,努力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一是深化学习,以学习“东营经验”活动指导法院工作。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最高法院《关于开展学习宣传“东营经验”活动的通知》和“东营经验”的主要精神,明确学习任务,落实学习措施,通过召开座谈会、讨论交流学习心得体会等多种生动活泼的学习方式,重点学习东营中院在服务大局、司法为民、改革创新、司法管理、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工作理念、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深刻理解、准确把握“东营经验”的实质和内涵,努力建设学习型、团结型、创新型法院,不断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
二要学以致用,要把学习宣传东营经验落实到各项具体工作中去,力争工作要有新思路,行动要有新举措,经验要有新突破。要在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司法能力水平上下功夫、见成效。不断提高法院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司法能力,真心实意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提高司法公信力。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保障好人民的合法权益作为人民法院的基本职责,更好地关注民生,更多地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提高办案效率,真正做到及时受理、及时审理、及时判决,减轻当事人讼累。同时加强审判监督,及切实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建立起科学、严密、有效的监督机制,确保司法公正,最大程度地保障社会的公平正义。
三是要把学习“东营经验”活动与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创新活动载体,突出实践特色,努力做到查找差距对照实践来进行,制定措施以实践为依据,解决问题用实践来推动,检验成效以实践效果作标准,坚持统筹兼顾,实现开展活动与做好工作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两促进。
作者:西乡塘区法院 卓晓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