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工作,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根据上级纪委关于“领导干部上任时必须在本部门本单位做出廉政承诺”及“必须坚持廉政谈话制度”的要求,城区纪委会同区委组织部拟定于6月下旬组织开展一次新任职科级领导干部廉政宣誓及集体廉政谈话活动。为保证此项活动顺利进行,现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监督机关的职能作用,创新他律与自律相结合的载体,进一步加强党内党外监督,增强领导干部监督意识,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推动城区反腐倡廉、抓源治本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二、宣誓内容、时间、地点及会场布置
(一)宣誓内容:进行廉政承诺。具体宣誓词是:我作为西乡塘区一名新任职科级领导干部,现郑重地向组织作廉政宣誓,坚决做到: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阳奉阴违、自行其是;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软弱放任;依法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廉洁奉公,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为亲、营私舞弊;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务实为民,不弄虚作假、与民争利。
(二)宣誓时间:2005年6月23日。
(三)宣誓地点:西乡塘区机关办公大楼七楼礼堂。
(四)宣誓会场布置:会场正面上方悬挂“西乡塘区新任职科级领导干部廉政宣誓暨集体廉政谈话”横额,横额下方张挂党旗、国旗各一面,两旗中间张挂廉政誓词。
三、宣誓对象及参加人员
(一)宣誓对象:城区全体新任职科级领导干部。
(二)参加人员:区委、政府相关领导,纪委监察局、组织部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20名监誓人员(部分党代表及干部群众代表)。
四、主持人、领誓人及议程
(一)主持人:区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苏志刚。
(二)领誓人:城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滕植生。
(三)议 程:
1、新任职科级领导干部集体廉政宣誓。
2、区委书记肖志钢同志对新任职科级领导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
五、宣誓形式及做法
主持人宣读参加宣誓人员名单并宣布宣誓开始后,参加宣誓人员依次走上舞台列队面向党旗、国旗,领誓人站在宣誓人员前面逐句领读廉政誓词,宣誓人员举起右手高声激昂地齐声跟读。宣誓完毕后,宣誓人员在誓词上签名并交纪委保存一份,自存一份。
六、工作分工
1、制定活动方案、撰写领导讲话、主持词及下发活动通知由纪委负责。
2、提供宣誓人员名单由组织部负责。
3、制作、张挂横额由政府办负责。
4、落实监誓人员由机关工委负责。
5、照相、摄像及宣传报道由宣传部负责。
6、会场布置由纪委监察局、组织部、政府办负责。
中共南宁市西乡塘区纪委
中共南宁市西乡塘区委组织部
200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