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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乡塘区推行领导干部廉政情况公示制 接受评议监督
来源:   2006-04-24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廉政情况和工作业绩如何?从今往后不再由个人“汇报”、少数部门和领导干部“评定”说了算。从今年起,西乡塘区决定在城区范围内推行廉政情况公示制,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廉政勤政情况需过群众“评议”关。
    此次廉政情况公示的对象为镇、街道、机关部门、区属事业单位的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领导班子廉政情况公示内容包括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的决策部署情况,树立各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三个文明建设中取得成效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情况,执行财经工作纪律,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问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情况等10个方面。领导干部廉政情况公示内容包括遵守《廉政准则》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情况,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情况、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方面规定,以及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情况等5个方面。廉政情况公示每年分别6月。12月份结合半年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一起进行。同时,对重大决策、开展重大活动、重要人事任免、突发的重大事件、查处的重大案件等及时予公示。廉政公示渠道,可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在政务公开栏、党务公开栏、村(居)务公开栏等张贴公示,也可通过党建网进行公示,或向党代表大会报告,或向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职工通报等方式进行公示。规定公示的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的范围,镇、街道领导干部廉政情况在各自所在的镇、街道机关及分工联系的行政村和社区进行公示,机关各部门领导干部廉政情况在机关和分工联系的下属单位进行公示。
    为了促进廉政情况公示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城区建立了以城区党委书记为组长,纪委书记、组织部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并规定党政主要领导的廉政情况公示内容须事前报经城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其他领导干部廉政情况公示,内容须经本单位主要领导和纪检监察组织审核同意。同时在城区纪委监察机关和基层各级(工)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评议监督。对公示期间有不良反映,经核实确实落存在轻微问题或被评定为“不真实”、“不满意”的领导干部,由城区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对其进行廉政提醒或戒勉谈话,并责令其迅速整改到位。对公示中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由城区纪委监察局进行查处。廉政情况公示结果将存入个人廉政档案,作为评定干部廉洁情况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基层干部群众反映良好,认为“从今往后各级领导干部的政绩和廉政情况再也不能掺水了,这将有力促进各级领导干部更廉政,工作更扎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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